索 引 号: | tyjrswj/2020-00063 | 主题分类: | 政务信息 | 发布机构: |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|
发文日期: | 2023-01-20 | 文 号: | 有 效 期: | 有 效 | |
名 称: | 公共环境与卫生制度 |
公共环境与卫生制度 | ||||
发布机构: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:2023-01-20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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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为在全体工作人员中倡导爱护环境,讲究卫生的良好风尚,努力营造整洁、优美、舒适的工作环境。 2.股室工作人员必须保持办公区域内的干净、整洁,每日保洁一次,室内不允许张贴、悬挂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图表、画册及其它物品,各类业务表格、文件、书籍须摆放整齐、有序,严禁随意丢弃,室内各类办公器具均须保持完好、整齐。 3.值班室环境卫生由当日值班同志负责,做到无废纸、无烟灰、无垃圾,注意加强防火安全检查。 4.会议室会后立即进行保洁,水具、桌椅及其它用品均须认真清洗、擦后摆放整齐,会前须做好打水、通风等各项准备工作。 5.执行本制度情况按《国家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实施办法》考核。 6.保洁阿姨,负责大厅、走廊、楼道、厕所、会议室卫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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